1
我穿到真假千金文里,变成了假千金。
就是那种,婢女用自己的女儿调包夫人的女儿,若干年后,「真千金回来了。众人本以为她是个村姑,其实她又美又飒,还有大佬撑腰」的爽文小说。
理智有 bug 的父母,虽然找回了亲生女儿,却一直在偏心「冒牌货」。
剧情因此展开。
作为恶毒女配的我,必然是「花样陷害真千金,但均被识破,在真相揭开后,被逐出家门,自食其果」。
没关系,还来得及。
运气不错,我穿来的时候,正文还没开始。
距离女主上线、杀回丞相府,还有两个月时间。
与其跟无脑剧情拉扯,还不如早早抽身。
我要争分夺秒地攒私房钱,以便随时跑路。
第一步,强调主题,给我的贴身侍女改名「蕊池」。
「鲜花吐蕊,绽放池边,这个名字,意境多么优美啊。」侍女频频点头,「多谢小姐赐名。」
我微笑,「不客气。应该的。」
第二步,细化方案,从身边搜罗财富。
根据剧情设定,我十七岁的生辰要到了。
我大哥在替我张罗宴会,「我去请京城最好的戏班子,唱个三天三夜,热闹一番,可好?」
「听说班子里新来了个俊俏小生,满京城的小姐都喜欢。」
我摇头,「哥,我不饭爱豆——请把俊俏小生的出场费直接给我。」
我娘,丞相夫人,一脸慈爱,「女儿的首饰不时兴了,为娘给你再打几套,喜欢什么样式?」
「娘,我要黄金。」
这种硬通货,古今皆宜,保值增值,适合轻装简行,随身携带。
夫人面露难色,「世人皆以为黄金庸俗,崇尚翡翠珍珠。再雪,咱们不如……」
「不好意思哈,女儿就爱这些俗物。」
我的丞相父亲也来凑热闹了。
这日,他邀请自己的挚友,知名的画家,为我作画。
「鄙人准备给再雪小姐画一幅长卷,聊表心意。」
眼看大师准备泼墨挥毫,我赶紧拦住。
「大师,长卷太长了,您画短的吧。」
我让蕊池捧出十二张空白扇面,请大师在每张都勾勒几笔。
这玩意儿薄利多销,容易卖掉。
要是遇上大师的真爱粉愿意 all in,那也是极好的。
当然,和其他千金文的套路一样,我的身边还有一位未婚夫,小侯爷江停云。
他是本书男主。
几个月之后,真千金凌逐月回归,江停云对她一见钟情,誓死也要跟凌再雪这个假千金退婚。
这也是原书女配黑化的导火线。
眼下,江停云对于不学无术、绣花枕头的我,仍旧保持了翩翩风度。
只不过眼底那抹鄙薄之色,一闪而过。
此地风气开明,未婚夫妻偶尔在外见面,不为越礼。
江停云为了我爹的面子,过个五六日,便会约我出游。
这种走过场的约会,他烦,我更烦。
时间就是金钱,我不能虚度光阴。
我要用光阴来换钱。
所以我说:「小侯爷,这样吧,您不如选择花钱买我不跟您见面?
「一个时辰,一百两。只要银票,概不赊账。时候差不多,您再把我送回府,跟我爹打个照面。
「我保证好好配合,绝不穿帮。」
江停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凌小姐竟这般爱钱?」
「那,在下恭敬不如从命。」
2
机智如我,半月之后,已经积攒了小小一笔财富。
我将所有的私房钱都藏到了一间民宅。
宅子是租赁的,破破旧旧毫不起眼,连围墙都是随随便便就能翻过的。
我雇了蕊池的老父亲来守门。
他是个忠仆,绝对不会泄露秘密,但我还是忧愁不安。
小院里,埋的可是我全部的身家,未来的希望。我得雇佣一位高手,看家护院。
好在,我的未婚夫男主知道我瞌睡,就送了枕头。
这天我俩照旧「约会」,江停云刚把我从丞相府接出来,就有疾驰而来的侍卫,禀报说「府中失窃」。
江停云大概是怕在我面前失了面子,冷笑道:「慌慌张张,成什么体统?丢了什么?」
侍卫附耳过去,我只听见了两个字,「令牌」。
江停云勃然大怒。
「百来个府兵都拦不住一个人?废物!」
他急匆匆去了,不小心掉下腰间系着的玉佩。
蕊池捡起玉佩,扭头问我:「小姐,派个人去还给小侯爷吧。」
我悠悠然接过来,「今天这家伙爽约,害我少赚了钱,这玉佩,我亲自送,顺便讹他一笔。」
因为失窃,侯府果真是人仰马翻,我这个未婚妻进去,也要层层盘问。
好在江停云真甩了几张银票,把我打发掉,也算不虚此行。
喜滋滋地跨进停在后门的马车里的时候,我惊呆了。
马车里,藏了个人。
黑衣,蒙面,只露出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
此人微微一动,掐住我手腕。
濡湿的感觉传来,原来此人满手都是血渍。
「别出声,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把我送出城,我保证不伤你半根手指。」
淡淡的血腥气萦绕鼻尖。
我只惊慌了一瞬间就镇定下来。这不就是偷了我未婚夫令牌的小贼吗?
能以一敌百,从侯府中取物,说明他身手好。
能躲过众人,躲藏到我的轿子里,说明他脑子聪明。
能暗中干坏事,说明他肯定守口如瓶。
这位小哥要是愿意帮我看守财宝,那可是最佳人选。
于是我从容地跨进来。
「壮士,让一让,我也要坐。」
此人见我不怕,微一眯眼,却还是往旁边挪了半寸。
我坐下来,一边招呼马夫驾车,一边跟这位小贼商量。
「刚我进侯府的时候听说,他们早就通报了守城的官兵,严加搜索,你这会儿才想出城,晚了。」
「再说,你受了伤,也要花时间调养。」
那人倒沉得住气,「所以,小姐有何高见?」
「我有一处私宅,偏僻又安静,壮士在那里养养伤,避避风头,如何?」
顺便,帮我守着小金库。
等过一阵,他悄无声息地离开,我也等来了真千金回归。
这岂不是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那壮士半信半疑,「我们素昧平生,小姐为何要帮我?」
我一挑眉。
死对头的死对头,当然就是朋友。
江停云未来要退我的婚,也约等于是死对头了。
还没来得及说话,我刚交的朋友已经倒了下去,人事不省。
我顺手从少年怀里摸出令牌。做工蛮精美,一套四块,雕刻了不同纹样。
我把令牌揣回自己兜里。
这位朋友说得对,我们素昧平生,他凭什么老老实实替我看大门?
除非,是他想偷的东西,被我扣住。
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此人蒙面的布巾坠落,露出大半脸颊。
哟,这家伙,面如冠玉,居然是个美少年。
——可惜,入错了行。
当贼有什么前途?
当我家保安,才有前途嘛。
3
我捡回来的这位美貌保安,当晚就发起高烧。
他背上受了一刀,大概是失血过多,整件衣衫都被血浸透。
城里风声鹤唳,为免走漏风声,肯定不能请大夫。
我从自己库房里寻了些治疗女子月经过多的药品,死马当活马医,居然把人救活了。
两日之后我去探望他,这人已经好了一半。
虽然长发凌乱,但仍然无损他清隽出尘的容貌。
他见了我,倒没恼,只是哑声问道:「这位小姐,你将我藏在此处,又拿走了令牌,我有些不明白你的用意?」
我坦率地说:「壮士,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你看城里天天都在搜捕,你插上翅膀也去不了什么地方。所以,正好,我雇你看家。」
少年大概怀疑自己听错了,左右看了看,困惑地一歪头,「你这家,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哪里需要看守。」
这可就过分了啊。
我不要脸面的吗。
我左手戳戳破烂的箩筐,「这里,藏着我积攒的碎银子。」
右手一指屋檐上绑着的油纸包,「那里,是苦荞大师给我画的扇面。」
「我家里处处是财宝,你凭什么说我家徒四壁?」
少年露出惊讶的表情,「你不是侯爷的未婚妻吗?为什么把物品放在此处?」
「你傻啊,这是私房钱。既然是私房钱,当然要偷偷保管。」
少年将信将疑。
我则认真规划,「你住这儿养伤,顺便帮我看门。
「这地方治安不大好,你身体好的时候,能一个打一百个,现在受了伤,打五十个总还是可以的。
「你那令牌有四块,每隔七日,我还给你一块。到最后一块还给你的时候,你伤也好了,城门把守也松了,我这里也不用人看门了。我们钱货两清。」
这位小贼总算被说服,靠在软枕上,若有所思。
「听上去,倒还有几分合理。我姑且信你。」
招聘任务完成,我心满意足,「那就交换姓名咯?我姓凌,名再雪。你叫什么?」
少年斜睨我一眼。
「我没有名字。」
真棒,我这么喜欢起名字的人,又可以起名字了。
我一拍掌,「那我就叫你,毕临。」
先有 rich,后有 billion。
勤劳致富,指日可待。
毕临眼尾有颗小痣,本来偏向稚气的脸颊,因为这颗痣,莫名有几分正邪难辨。
他轻描淡写道:「老板娘雇我做看守,按本地的风俗,要包食宿。」
这一声「老板娘」哄得我眉开眼笑。
宿吗,就住我这私宅就行,食呢,「巷子外有个馄饨摊,味道挺好。」
毕临蹙眉反驳:「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听说春风楼是京城最一流的馆子,想必价钱也是不菲。
我有点心痛,但我不能做一个黑心的老板,在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就拒绝他的需求。
所以我说:「买!」
肘子买回来,果真是香飘四溢。
我本来想回府用晚饭的,可这会儿,脚像是被粘在地上。
毕临仿佛看穿我心事,懒洋洋地邀请:「我还在养伤,不宜多食,老板娘不如一起?」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撸起袖子,「再给我加一碗饭!」
不得不说,跟毕临一起吃饭,体验还不错。
他蛮有眼力见,该倒茶就倒茶,该加饭就加饭,吃完了,还去洗碗。
收拾完毕,他状似无意地问我:「小侯爷寻我,可有什么进展?」
「你在城里销声匿迹,他哪有线索可寻。」
毕临若有所思,「是吗?那就有劳老板娘了。」
4
毕临嘴上说「有劳」,其实非常不客气。
第二天他要吃向月楼的蟹黄汤包,第三日他要吃醉云轩的烤全羊。
满京城的珍馐美味,似乎没有他不熟悉的。
我再怎么礼贤下士,此刻也扛不住了。
毕临再次点单的时候,我语重心长:「咱就是说,以勤俭节约为荣,你能不能少吃点?」
他不为所动,「每道菜都吃完了,挺节约的。」
「可每道菜都贵啊!」
毕临似笑非笑盯着我,手里洗刷碗筷倒是不停,「难道你吃得不香吗?」
真·灵魂拷问。
我艰难地说:「香。」
毕临将碗筷收好,诚恳道:「老板娘的私房钱挺丰厚,就别心疼一只肘子钱了。」
呵,我信你个大头鬼。
万万想不到,越美貌的男人,越能骗女人花钱。
回到丞相府的闺房,我打了小半个时辰算盘,愁眉不展。
毕临这位员工虽然不用付工资交社保,但他伙食费也太贵了。这样下去,会把我的小金库都花光的。
虽然这人手脚挺勤快,住进来几日,漏雨的屋顶换好瓦片,柴房的半截墙也垒起来了。
甚至他还沿着墙根洒了一排花种,说是很快就发芽。
连蕊池父亲一贯的老寒腿,他都每日动手替老人揉一揉。大概传说中的内功是真实存在的,老爷子被他揉得眉开眼笑。
本来破败的小院子,因为毕临的入住,莫名有了人气儿。
他几乎就是男版的田螺姑娘。
我不知他哪来的闲情逸致去拾掇院子。
他却一本正经道:「其实我一直在想,假若我能有这么一方平静安详的小院子,种种菜,养养鸡鸭,会是怎样?」
「多谢老板娘帮我实现梦想。」
就,人还挺贤惠的。
但,不能偏离目标。
我雇人的主题就是看守财宝,断断没有让毕临阻挠我积累财富的道理。
要不……把毕临炒了,再雇一位物美价廉的保安吧。
认真寻找,肯定有人能胜任的。
可惜我这个想法刚成型,毕临就证明了他的存在价值。
蕊池父亲腿脚不便,某日在巷子里不小心碰到了附近的地痞无赖。若非毕临及时出现,将肇事的人一顿揍,只怕老人会受到伤害。
蕊池安抚完受惊的父亲,对着毕临千恩万谢,还拿出她的月钱要答谢恩人。
毕临却潇洒地一挥手,「你这点钱还是自己收着吧,老板娘人美心善,定会替你给我奖励的。」
说完,他还冲我微微一笑,「我说得对不对?」
这种恃宠而骄的员工,就不能惯着!
但蕊池梨花带雨的样子实在是我见犹怜,所以我说:「行吧,那今天咱们员工聚餐,吃顿好的补一补。」
毕临扬起笑容,「听说城南有一家馆子的鱼翅宴席……」
怎么伙食供应的规格还越来越高了?
我忍无可忍,拉住他,「有句话,我想跟你讲很久了,都没有寻到机会。」
「商量下,不如我们的雇佣合约作废,我把令牌还你吧。」
毕临眉毛一皱,「我不要,我就喜欢住你家里,帮你看门。」
「喂,我攒一点血汗钱也不容易。你花钱如流水,我雇不起啊。」
毕临毫不在意,「花光了又怎样,你是侯府没过门的媳妇,将来嫁了小侯爷,他还能亏待你不成?」
提起我的冤种未婚夫,我咬牙切齿,「呵,你想多了,我啊,我嫁不成江停云。」
毕临的笑容收住,「为何?」
「我这人,能掐会算,我知道,最多两个月,小侯爷就会跟我退婚。那时候我就会成为整座京城的笑柄。」
「不过,我早计划好啦,那时候我就离开京城。现在你吃掉的,都是我的盘缠,我能不心疼吗?」
毕临仿佛很惊讶,眉毛都飞起来。
半天才道:「看来,只怕是我误会你了。」
「误会什么?」
毕临摇头,没有回答,只是揶揄道:「我还是头一次知道,有姑娘会算计着自己被退婚。而且,算计的是那个名动京城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什么佳公子,我看也做不得数嘛,毕临你的容貌跟他相比,也不差什么。」
我这是实话实说。
两个小伙子颜值不相上下,只不过江停云是勃发的英气,毕临是清秀纤弱的少年气。
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也不知道为什么,毕临突然别过脸去。
玉一般莹白的耳垂,有了那么一抹桃红。
「这是老板娘的计谋吧,甜言蜜语夸奖我,就能少吃你几口饭。」
明明是句玩笑话,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嘴角也咧开了。
「那,管不管用吗?」
毕临犹豫着妥协,「就……那就,肘子隔日吃一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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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我说完退婚这件事之后,毕临仿佛乖巧了许多,伙食费骤然下降。
粗茶淡饭,吃得也很香。
果然啊,对待员工,攻心为上。早知道这家伙吃软不吃硬,我能省下不少钱。
我几乎都在怀疑,毕临以前胡吃海喝,是故意在坑我。
不过提高收入依然是势在必行。?
我冤种未婚夫身上还是能薅一把羊毛的。?
多日未捉到贼,江停云无暇约我。我爹娘和哥哥都在犯嘀咕,旁敲侧击来问我,是不是我们感情出现了什么不睦。
我好想告诉他们,就从未睦过。
但搞钱还是重要的。
我带上蕊池,再次造访侯府。
侍卫告诉我,江停云在花园待客,稍后才能见我。
远远看见,凉亭里,有个五短身材、脸如满月的男人,正和江停云说话。
这么明显的身材特征,想必是原书中的三皇子。
三皇子慕容炽的生母贵妃和永宁侯夫人乃是同胞姐妹,所以书里设定,江停云最初是坚定的三皇子一党,在夺嫡争斗之中,费了不少力气。
当然,他后来倒戈,政见偏向女主,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可能是一旁圆润的三皇子衬托,我感觉几日不见,江停云清瘦不少。
往日鲜衣怒马的小侯爷,今日换了件月白的纱衣,居然当得起「仙气十足」这个评语。
一般这种场合,女孩子都会关心自己男朋友,让他吃点好的吧?
然后男朋友就会很感动。那搞不好,江停云就更慷慨了。
我灵机一动,派蕊池再去春风楼买一份肘子。
虽然江停云宛如谪仙的衣着打扮和浓油赤酱的红烧肘子不太搭配,但他这么要面子的人,肯定会加价还我菜钱。
咱作为中间商,赚的就是差价。
不得不说,春风楼的肘子确实是香气逼人,蕊池将食盒提过来的时候,距离尚且有一丈,慕容炽先闻见了。
俗话说,见面分一半。
管家安排了酒菜,跟肘子一起上桌,招待客人。
至于我吗,恰到好处作娇羞状,「这是春风楼的红烧肘子,外糯里嫩,鲜美多汁,我看小侯爷瘦了,是该补一补。」
慕容炽一迭声夸赞我贤惠。
我发誓自己看见小侯爷端着酒杯的手,微微抖了下。
当着我的面,两个男人也不避讳,聊起京中近闻,倒也算谈笑风生。
慕容炽离开时,深深看我一眼,然后对江停云笑道:「表弟,好福气。」
江停云脸上仍是一派平静,「三殿下说笑了。」
待客人身影远去,江停云才揉了揉太阳穴,一脸疲惫。
「你怎么来了?」
钱没攒够,我当然要来。
可惜我只能口是心非,「幸好我来,不然还发现不了,你瘦了好些呢。唉,我不来,你就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了。」?
我愿称刚才的演技是封神之作。
江停云明显愣住,慢慢道:「你竟关心我,我实在有些意外。」
我笑盈盈地补充:「好说好说。红烧肘子是十两纹银,小侯爷记得付款。」
沉默片刻,我几乎以为江停云发现我加价不加量。
他却面色不变,将银票递给我,「好,我付就是……可是,再雪小姐怎会这般爱钱?」
这好像是江停云第二次提到我爱钱。
只不过,和第一次的咬牙切齿相比,这回,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玩味表情。
我没当回事,「我是个肤浅的人,没什么爱好,就喜欢钱。你早就知道,何需惊讶。」
江停云苦笑,「……虽然肤浅,但倒很诚实。」
「也罢,我家,旁的不多,钱倒是不少。你既爱钱,以后给你管钱就是。」
江停云的话音有那么一点温柔。
暮色四合,也给他的脸颊镀上一层柔和。
若非因为知晓剧情,知道江停云跟原书女配退婚时的决绝,我差点儿就信他是个好人了。
6
这些日子风平浪静,我已经把四块令牌中的两块还给毕临。
城门的把守日益松懈,我猜不用多久,毕临便可以乔装易容,溜出城去。
偶尔我也纳闷毕临的来历。
这家伙分明武艺超凡,而且身负任务,却安安稳稳在我院子里住着,莳花弄草,怡然自乐,简直像个退休老干部,属实……也有些可疑。
到底是怎样的过往,能让一位少年向往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啊。
但我本身是个穿书人,又跟他萍水相逢,日后也不会再接触,何必多问。
这日傍晚,我照常带上蕊池,先去春风楼要一份肘子,再去小院看毕临,兼清点财宝。
也不知是不是第六感,我总觉得有人在尾随。
我特意在城里多绕几圈,才回到小院。
院子里,毕临正在给墙根处栽的花草松土,见了我,如常一笑。
「老板娘今日晚了一刻钟,是不是又心疼肘子钱,所以来迟了?」
见了他,我就安心下来。
我反唇相讥:「你吃我的喝我的,还嫌我小气?」
毕临慢悠悠道:「岂敢,岂敢,老板娘,我种的花儿开了,第一朵送你吧。」
他好似变戏法一样,从背后拿出朵浅紫色的小花。
也不知是什么品种,花香幽淡,确有三分动人。
我突然有一点心慌意乱。
在我手指碰到花瓣的那一刻,方才虚掩着的院门被谁大力推开。
站在门边的蕊池没有提防,被撞倒在地。
何人如此无礼!
我的怒火在看清来人面容时,收了一收。
来人一身素衣却面沉如水,周身都笼罩着寒气。
这是我最不想看见的一个人。
江停云。
他必是在春风楼看见了我,然后跟随我,找到这里。
我还未想好对策,江停云已经跨步进来,腰间一柄短剑骤然出鞘,「再雪让开,此人是偷我令牌的小贼!」
我脑子轰一声炸开了。
毕临却很淡定,慢条斯理地继续锄草,「这位公子可有证据?若是没有,光天化日,天子脚下,拿剑指着人,只怕不大好。」
江停云冷笑,「你藏在此处,令牌势必也在此处,待我将这里翻个底朝天,不信找不出来证据!」
淦。
我苦心孤诣搜罗的财宝都埋在这里,你一句话,就要翻个底朝天?
江停云就是女配克星,原书诚不欺我。
毕临还在火上浇油,他慢悠悠直起身,拍了下手上的泥土,「若是找不出来证据,公子又当如何呢?」
达咩,毕临决不能暴露身份,不然,我窝藏他这么久,岂不是也脱不了干系。
我咬牙笑道:「小侯爷想是看错了,他不可能是贼,他是……我朋友。」
江停云持剑的手当真犹豫了下,「什么朋友?你说清楚。」
「虽然我们是未婚夫妻,你也不能过问我太多隐私。」
江停云拧眉道:「好,你既不肯说,便按我的方法,挖地三尺……」
挖地挖地,你是蓝翔毕业的吗?
我闭上眼睛大声喊:「江停云你敢挖地,我跟你没完!毕临他,他是我包养的外室!」
可能是嗓门太大,站在屋檐上的麻雀都振翅飞去。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事件当事人毕临更甚,整个人都僵住了。
江停云从齿缝里吐出几个字:「再雪莫要胡闹。」
「谁胡闹了,世上男子可以包养外室,女子为何不可?」
江停云的眼神如死水一般阴沉,半日才道:「你是我下过聘礼的妻子。你……怎可这般待我?」
「你本来也嫌弃我为人粗浅,并未将我当妻子看待。」
江停云的唇动了下,他仿佛要争辩什么,最后还是道:「假若你愿意和他一刀两断,我仍会迎你进门……」
我打断:「你不要勉强。我会和父亲提出,推掉婚事。」
反正江停云早晚也要跟凌再雪退婚的,我先甩了他,也算给原书女配出一口恶气。
此言一出,江停云脸色紫胀。
我几乎以为他会如从前那样暴跳如雷,大声骂人,谁知他却死咬着牙,一个字没有说。
下一瞬,他扭头便走。
越过门槛时身形踉跄几下,但还是没有回头。
就这样蒙混过关了?
我心有余悸。
蕊池小心翼翼地说:「小姐,小侯爷刚才的样子,好像要吃人一样。」
「那也是第一个先吃我,你怕什么?」
毕临总算舍得丢下他脚里那几根花草,挪过来,在旁边添油加醋。
「老板娘,你不必为我撒谎。虽然我心中感激非常,只不过,我有本事在他手上全身而退。」
我心慌意乱,更没什么好脾气。
「你那天在他府里受伤流那么多血,要不是我救你,你早被他逮住了,还谈什么全身而退。」
毕临错愕,好半天才慢吞吞道:「老板娘,我功夫真的很好,那日我不过是……」
我这边正在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谁有心思听人啰唆。
我捏住毕临耳垂,使劲攥,「你给我闭嘴。」
早知道给江停云送红烧肘子能送出大麻烦,我肯定一口肉都不给他吃。
不,早知道毕临也这么麻烦,我肯定一口肉也不给他吃。
事情闹到了这个地步,只能向家里坦白。
我说:「功夫好?行,考验你本事的时候到了。你且跟我回家,见爹娘。」
毕临:「莫非令尊令堂要考校我的武艺?」
我:「想多了。我是提醒你,他们要是揍你,记得跑快一点。」
7
「女儿,你太不争气了!」
「瞎了眼才退掉小侯爷的亲事!」
预料之中的责骂完全没有发生。
这已经很不对劲了,更不对劲的是,我的父母相顾而笑。
母亲频频点头,「也好,我的女儿我知道,你是个直爽性子,嫁到侯府,上有公婆,下有刁仆,必是要受委屈的,我实在是不放心。」
父亲大人也喜不自胜,「停云是个好孩子,但与三皇子走得过近,为父很不赞同,既然女儿不嫁他,那就……」
他扭头看了看毕临,「就另嫁他人罢。」
我大哥已经扭头问:「准妹夫,名讳如何?」
毕临躬身下跪,干脆利落地行了个大礼。
「再雪小姐给在下赐名毕临。在下出身山野,所幸得遇恩师,教了在下武艺,又略教认识了几个字,还有为人处世的道理。」
我本以为父母会嫌毕临出身不高,谁知他们竟争相夸赞:「好儿郎不问出身,我看毕临是个可塑之才。」
下一刻,我眼睁睁看着毕临被父亲拉到花厅长廊下的空地,要他和我大哥比试武艺。
几个人说笑不绝,亲密有加,但我仍是忧心忡忡。
我拉过蕊池,「依你看,我爹娘这是真心喜欢毕临,还是假意示好,准备伺机弄死他?」
无数宫斗剧都是这样写剧本的。我是骨灰级观众。
蕊池一脸惊诧,「老爷夫人喜欢小姐选中的姑爷,您不应该高兴吗?」
我有啥可高兴的,我只是在做戏啊同志们。
但,怎么说呢,十来个丫鬟都躲在长廊后偷看毕临,并窃窃私语他一副好相貌,居然让我觉得有那么一些别扭。
我雇来的员工,辛辛苦苦喂的饭,你们就这样白看哪?
到半下午的时候,我爹娘已经给毕临选了一处僻静的院落住下,说即刻便会着手退掉侯府亲事,再商议我和毕临的婚事。
我娘喜道:「毕临无父无母,成亲以后,就住在咱家好了。第一个孩子跟他姓,第二个孩子跟你姓,如何?」
这个描述,怎么觉得毕临像是……
赘婿。
不,文风不对。
男频和女频小说有壁啊,娘亲。
尤其是考虑到本书的真女主即将回归,我更不可能蹚这趟浑水。
我自己都自身难保了,还添个夫婿,嫌不够麻烦吗?
我跟毕临商量:「我把令牌给你,你早早离开吧。就跟我爹娘说你恐婚,连夜逃跑了。」
令牌都递到手里了,毕临却不肯接。
「为何不要我做你夫婿?分明你家人都极喜欢我。」
我很苦恼。
?「大哥,你不是有本职工作吗?你飞檐走壁,来去自如,很潇洒啊。跟我成亲,不嫌拘束吗?」
毕临额头上青筋突突直跳,「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盗物,而且是事出有因。只是时机未到,我不能向你明述——总之,我不会跑的,我……」
他的话音里忽然多了小姑娘一样的羞怯,「愿意做你夫婿。」
这人,他还想干一行爱一行呢?
想想也是,当小贼风吹日晒,累得慌。当上门女婿彻底躺平,总要轻松得多。
可是,不公平。
我穿到书里都兢兢业业收敛财宝,他可倒好,坐享其成,自以为娶一个千金小姐就能安枕无忧。
我怒道:「愿做我夫婿?这话是你说的,你可别反悔。」
毕临眼波幽深,「我说出口的话,从不反悔。」
软饭可不是这么容易吃的。
打这天起,我让全府上下都给毕临找活计。后院水井挑水,厨房里要杀猪,书房要晒书,全部安排起来。
我不信逼不走他。
令人意外的是,毕临毫无怨言,一一笑纳。
更令人意外的是,他可能是个社牛。
但凡他跟谁打了交道,那人便会对他赞不绝口。
「毕姑爷身子骨真结实,那么沉的水桶,他轻轻松松就挑起来。伺候小姐,一定得力。」
「我们厨房里的风箱不好用,他看了一眼就动手修好,真是聪明。小姐以后的孩子,必定也是百里挑一的机灵。」
「正骨按摩的手法也是一绝!小姐这次,找了个如意郎君。」
蕊池跟我八卦了半日见我没反应,叹气道:「小姐,你倒是说句话呀!大家都觉得您有福气呢。」
呵,我能说啥?
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啊?
「人人都喜欢他,他是人民毕吗?」
8
不止下人们对毕临交口称赞,我爹娘对这位准女婿也是百般疼爱,视如己出。要么喊裁缝来给他制衣,要么请大夫来给他调理身体。连我大哥都靠边站。
这日,侯府来人退还礼帖,正式取消两家婚事。
众人面子上仍然是客客气气,但下人们来说,小侯爷面若冰霜,简直连笑都不会了。
退完婚,我爹眼角眉梢的笑意,根本掩饰不住。
我揪着蕊池,好奇道:「论出身,江停云比毕临不知优越了多少,怎么我爹还这般欣喜?」
蕊池解释:「几年前,小姐自从见过小侯爷一面,就芳心暗许。但老爷夫人说,小侯爷性子傲,小姐压不住,并非良配。小姐闹了几个月,非他不嫁,以死相逼,这才定下亲事。」
「眼下换了毕公子,他不只相貌堂堂,还生性善良,待人热络,想必和小姐成亲后,也定能爱重小姐。老爷可不就更欢喜了吗?」
我吐槽的话突然就卡在嗓子眼儿里,什么都说不出来。
居然在这本书里没写出来的另一面,凌再雪的父母竟是如此为她考虑的吗?
原书之中,女配对父母可谓是恩断义绝。
彼时,男主江停云倾慕真千金凌逐月,想与女配退婚,另娶女主,此事得到了凌家父母的首肯——于是,女配疯狂地咒骂凌逐月,恨她不只夺走父母的疼爱,更抢走自己的夫君。
这是导致女配丧心病狂的重要原因。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江停云孤傲清冷,比起活泼有余、聪明不足的凌再雪,的确是睿智沉稳的凌逐月更为合适。
但身在局内,凌再雪却是鬼迷心窍。
她一念之差,竟给凌夫人下药,以陷害凌逐月。
若非女主的马甲之一是神医高徒,只怕夫人就会回天乏术。
被逐出家门时,女主骂了女配一顿,作者洋洋洒洒写了一两千字,读者纷纷拍手称快。
骂来骂去,就是她恩将仇报,罔顾人伦。
我穿来之后,只惦记着不掺和女主的感情生活,却忽视了凌家父母对女儿的疼爱。
事实上,就连悔婚另嫁这样的事情闹出来,他们也没有半个「不」字。
这在现实世界里,也已经算是不可多得的宽容,更遑论是在古代。
刚穿过来的时候,我只顾着保全自己,只知道攒私房钱以便跑路,却一点都没有顾虑到旁人。
我并未想过,这些围绕在我身边的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
父母是假,疼宠是真。
总是要有所回报的吧。
我擦了下眼角的湿意,「蕊池啊,吃春风楼这么多回,我也差不多摸着门路了。你给我打下手,我自己做个肘子送给爹娘。」
我没有想到,我亲手下厨给父母做饭,居然又被归功到毕临身上。
「有了好姑爷,女儿也懂事了不少,连做菜都学会了,这实在是家门之幸。」
「好事不能多磨,咱们家的喜事要抓紧时间办出来。」
……这爱屋及乌也太夸张了吧!
把毕临赶走这事,实在不能再拖了,我怀疑自己一不留神就会被塞上花轿。
再跟他好好谈一谈吧。
近日毕临「供不应求」,各处都需要他,直到深夜,我才在他的房间里看见人。
灯火昏昏,他正低头,拿药酒去擦自己的手腕。
毕临肌肤本就白皙,现在手腕红肿一片,看起来触目惊心。
我低呼出声。
毕临见是我,笑道:「厨房里帮忙的时候烫到了,不打紧。」
我心里疼了一下,又指另一处,「那,这儿的伤呢?」
「帮着搬运假山上的石头,不小心磕了。」
「这里又怎么回事?」
毕临舒了口气,拿衣衫遮住自己的伤处,懒洋洋道:「哟,问这问那的,你心疼我啊?」
9
毕临可以说我压榨他,但决不能说我心疼他。
我赶紧怼回去,「谁心疼了,我就是好奇,我故意压榨你,你干吗不反抗。」
「我吃你的喝你的,做点事情讨你欢喜,不是应当的吗,为何要反抗?」
他语气认真,完全不像玩笑。
我突然觉得脸上一阵灼热。
「你……为什么要讨我欢喜。」
明明就算雇主和员工的关系,员工只需做好分内工作就好了,超出职责范围的,谁会做呢。
毕临凑过来,叹口气,拖了长音问我:「老板娘平素机灵,何以猜不透我的用意?」
「我才不机灵,更猜不透你。」
我屡不接话,毕临好像有点着恼,微微提高声音,「那当然是因为,我诚心诚意,想做你夫君。」
他又在骗人吧。
药油清苦的味道传来,我心怦怦直跳,但还是强撑着用最后一丝理智,拧着他耳朵把他拉开。
「你个小贼,谁信你的话!」
毕临挑眉反驳:「这话可不对,我不爱听。我不是普通的小贼,别人偷的是财,我偷的是心。」
「这几日我偷来了不少心,只可惜凌再雪的心好似有点难偷,那就容我……」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怎样?」
「再偷几日。几日不成,就再偷几日,总能偷到的。」
月色清亮,而毕临的眼神温柔澄澈。月光洒在他脸上,他肌肤白皙得像是在发光。
他确实生了一副众人羡慕的好相貌。
鬼使神差地,我问:「你有好多事情都没告诉我呢。你跟江停云有什么恩怨,为什么要偷他家的令牌?」
「甚至连毕临这个名字,都是我给你起的。」
毕临怔了片刻,仿佛很为难似的,沉吟再三,柔声道:「现在时机还未到,我不能跟你明说,过几日,就再过几日……我都会一五一十告诉你。」
「但我能跟你保证,我并不是你以为的梁上君子。我也是出身清白的。这些事瞒着你,实在是因为事关重大。」
毕临竟也有秘密吗?
也对,谁没有心事呢?
我自己的秘密,恐怕不比他少。
最迫切需要坦白的一个,就是我尴尬的假千金身份。
然而剧情还没有进行到女主回归,即便我吐露实情,也会被认为是胡言乱语,毫无根据。
我说:「也好,你说的时候,我也有事情要跟你说。我们一个秘密换一个秘密。」
毕临笑道:「一言为定。」
他打个哈欠,做个「请」的姿势,「我要沐浴了,老板娘,不如先回去吧?」
眼神瞟到他略微松开的衣襟,还有线条流畅的喉结,我感觉周身都烧起来,逃也似的离开房间。
一连在花园里走了两圈,心跳渐渐平静。
毕临想做我的夫君,那我,想不想要他做呢?
母胎 SOLO 的我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子的人。
但此刻毕临的出现,让这个影子逐渐清晰。
大约是要跟我有共同的爱好。
大约是要为人热络,机灵爱笑。
大约是要心灵手巧,什么东西坏了都能修好。
反正……就是毕临这个样子的。
但,我现在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整明白,还有工夫去谈恋爱吗?
不过,根据原书设定,女主回归是在中秋节之前。现在才刚八月初,还有时间来供我剖析自己的心意。
多花几天时间想一想,再做决定吧。
然而,我失策了。
这件事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心里刚萌生出来对毕临那一点粉红色的心思,全被无情戳破。
因为女主她,提前上线了。
10
十几年前,凌夫人的心腹丫鬟柔娘爱上有妇之夫,夫人将她另嫁,以免她铸成大错。柔娘记恨,就偷走了襁褓中的千金小姐,把自己的女儿留下,李代桃僵。
抱走千金小姐之后,也没有好好对待,随意将她丢在尼姑庵外。
所幸小姐健康长大,还得到了江湖高手的倾囊相授。
柔娘临终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为她医治的大夫。大夫不敢隐瞒,托人将消息辗转传到丞相府。
更为人震惊的是,几乎与此同时,一位素与丞相有交的老友也写信前来,说真正的凌家大小姐,正借住在他家,不日就要进京。
接到书信后,凌府上下都在窃窃私语。
众人都在揣测,偷换千金这种惊世骇俗之事,将会如何收场?
蕊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她回来了,小姐怎么办?老爷夫人会不会不要你了?会不会把她接回来,把您送到山野乡下……」
「小姐,我害怕。您害怕吗?」
我有些茫然。
若论害怕,应该不至于,毕竟我早就预知这个剧情。
而且从小就有人夸我胆大,想必我离开凌家,也能过得不错。
可是,原书里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娇娇小姐,在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想必会慌了手脚吧。
叫了十七年的爹娘不是亲生,长了十七年的家庭就她多余,而她亲生的母亲,是造成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
每一件事都会让她感到深深的不安。
所以她才会小心试探众人,所以她才会走火入魔一般想赶走凌逐月。
一步错,步步错,这才导致引火烧身。
我说:「那是人家的人生,不管多么不舍,都要还她。」
哪怕会给自己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哪怕自己难受到肝肠寸断,道理就是道理,不会因为人情而更改。
很快,凌逐月的车马已经停到了凌府门口。众人聚集到大花厅迎接。
爹娘还有二哈大哥都在安慰我:「再雪啊,你放心,我们养了你十七年,感情是不能跟其他人相比的。」
「她只是有血缘,但你跟我们有感情!」
实话说,我是感动的。
分明我这具身体的母亲做错了事情,他们并未将责任推到我身上,还处处从我的角度考虑,怕我委屈。
我拉着我娘的手,叮嘱:「娘,逐月她比起我,少了您十几年的宠爱,这本就委屈了。再者她走南闯北,练功学艺,更是吃苦受累,辛酸不已。好容易回家了,你该多心疼她。」
一番话说得我娘红了眼眶。
我又提点我哥:「哥哥,咱家也是家大业大,不差多双筷子,你可千万别说什么让她滚回尼姑庵的话,哪里像见过世面的大家公子,不够寒碜的。」
我哥讪讪一摸脑门,「妹妹怎知我心里的想法?」
最后吩咐我爹:「滴血认亲也省了吧,这玩意儿客观上不准,主观上还寒人家的心。爹,你信我,逐月的容颜和娘简直是一模一样,谁不开眼也不会传闲话的。」
我爹将手里握着的那卷医书藏到背后,「那就……听再雪的吧。」
被我这么一哄,在本书女主回归的时候,众人都释放了足够的善意。
凌逐月也确实如原书描述,是个姿容绝代的妙人。
我看着这位书中描述的神医谷主亲传弟子、御剑庄主膝下爱徒、永宁侯江停云爱到发狂、未来天子视她为人生导师、天下第一刺客甘愿为她自戕、敌国皇子因她终身不娶的完美女主,一步一步走上前来。
「爹、娘,大哥,我是逐月。」
声音有如山间清泉,清脆动听。
所有人都喟叹于她气质高雅出尘。
凌逐月顿了片刻,又看向我,笑意加深,「再雪,幸会。」
被那双清冷的凤目盯住,我心里突然有根弦被重重拨弄了一下。
喉咙好似被掐住了。
可我还是笑着招呼。
「幸会,逐月。」
11
因众人好奇,凌逐月开始把自己十几年来的经历,娓娓道来。
全府上下都听得入了迷。
但我知道,她只挑选了那些新奇有趣的事情来讲,并且隐瞒了许多悲苦的过往。
譬如幼时在尼姑庵时,大雪天她被赶去山里捡柴,差点迷路;比如她学习医术时误食毒草,几乎丧命;甚至连她行走江湖时,被仇家暗算骚扰,也屡见不鲜。
与一心匡扶正义,振兴山河的凌逐月相比,只想做咸鱼的我,无疑渺小卑微极了。
看到父母亲人对她众星捧月,若说不嫉妒,那是假话。
我对书里的父母感情不深,尚且这般别扭,真正的凌再雪,在遇到这一幕时,只怕会难过到无以复加。
就算女配因为担心失去而出手伤人的行径是大错特错,但此刻,我突然可以跟她共情了。
不愿让负面情绪在心里疯长,我悄悄避让了出去。
要不,早点离开吧。
虽然毕临胡吃海喝,害我损失不少,但攒起来的小金库,应该够我找个地方落脚。
再然后,就要自力更生啦。
我脚步匆匆,在转过一个转角的时候,突然前方甩过来一块手帕,正撞到我怀里。
是毕临。
凌逐月提前上线,从消息传来到她回家,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十二个时辰。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手忙脚乱,好像确实一直都没有看见毕临。
此刻,他倚着墙,微微皱眉,「偷偷看你半日了,想哭又不敢哭,怪可怜的,现在手帕给你,大声哭一场吧。」
说来也怪,刚才心里的委屈、自卑,还有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羡慕,在看到毕临的那一刻,都好像没那么重要了。
这个人有种奇怪的能力,可以让所有人都卸下心防。
我不客气地拿过他的帕子,擦了下眼角,「干什么让我哭?我本来长得就丑,哭起来就更丑了。」
毕临俯下身,视线跟我平齐,语气诙谐,「谁敢说我媳妇丑,我就去揍他。」
事情都闹出来了,他还当我是媳妇吗?
我绞着帕子,问他:「你前些日子满心欢喜计划着跟我成亲,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吧。」
毕临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别乱想,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后悔了。我现在还是满心欢喜计划着跟你成亲。」
嘴巴这么甜啊。
要是带上他一起离开凌家,似乎也不是不行。
这家伙脸好看,身手也绝佳,还很会关照人。
我好像真的挺喜欢跟他在一起的。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追问:「我不是凌家亲生女儿,你不介意吗?我现在可养不起你了,更吃不起春风楼的肘子。」
据说没有物质的爱情是一盘散沙,也不知道我跟他的缘分能支撑多久。
「为何介意,」毕临一字一顿,「我早就知晓,你并非凌家亲生的女儿。」
我脸上的笑容僵在那里。
好像有一盆冰水顺着脊梁流下去,哪怕是炎热正午,我也止不住微微发颤。
「你怎么会知道?」
12
毕临并未留意我的不对劲,只是摸了摸鼻尖,颇有点为难的样子。
「早先我们说好一个秘密换一个秘密,现在公平起见,我也把我的身世告诉你。」
「其实我是江湖第一门派天衍门的嫡传弟子,名唤萧时。逐月师姐早我一年入门。此次师门有令,命我与师姐一同下山,盗取永宁侯府的令牌……」
我的震惊不用专门伪装。
因为,我是真的惊骇万分。
萧时这个名字,我当然知道。
本书男二,与凌逐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此人生性纯真浪漫,却以师姐凌逐月的喜乐为毕生追求,在她支持二皇子上位的路上,他永远是她最忠诚坚定的伙伴。
怎奈竹马不敌天降,凌逐月最后还是选择了江停云。男主女主完美 HE,徒留萧时黯然神伤。
所以我居然遇上了差点成为女主后宫的男二?
这位男二还在补充:「我们此前计划盗取江家的令牌,治他们监管不严的罪名。但先前情报有误,致我受伤。我顺势藏到凌家马车里,但……」
「你扣住天衍令,让我替你看守宅院。我将计就计,假意任你摆布,留宿在你的宅院。」
眼泪不知不觉流出来,我已经看不清萧时的表情。
只听见他的声音里似乎多了一丝温柔缱绻。
「这才发觉,再雪你……为人赤诚又仗义,活泼又可爱。所以我通知凌师姐,让她提前回京与家人团聚。」
「假如凌府你不愿意住下去,我可以带你回天衍门,那里林木葱茏,很是秀丽。你一定喜欢的。」
是吗?
竟然是这样的隐情啊。
原来从头到尾,自作聪明的只是我,而且我错得离谱。
萧时的伤并没有那么重,所以我不管拿什么药,他都会被「救」活。
萧时偷到的令牌恐怕早就移交出去。在我手里扣住的令牌,是他师门的令牌,丢失与否,对他来说并没有任何震慑力——所以江停云在搜查私宅时,他根本毫无惧怕。
萧时顺从我心意住在我的私宅,根本是想测试我和江停云是否知晓他盗取令牌的用意。
他早就知晓我是鸠占鹊巢的假千金。
可笑我还自以为寻到了合适的看门员工,傻呵呵地「笼络」他。
白斩鸡、烧肘子、桂花鸭、冷吃兔,就当我全都喂了狗。
我用尽所有的理智,将脸上的震惊变作非常自然的雀跃。
「好,我跟你回去。明天一早我就去跟爹娘辞行,你敢不敢?」
萧时失声笑道:「性子这么急?也好,我同你一起去,我身上带了师门信物,应当足以取信老爷和夫人。」
「过几日我会让师父请人上门提亲,必不致委屈了你。」
他是真心实意想跟我成亲。
这个人就是这样,桩桩件件,什么都会,什么都想得到,做得好。
他既然决定跟我成婚,那想必早就各处都能安排妥当了。
可我,是在骗他。
我会按原计划自己离开,不带任何人。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情绪非常不对,但我已经到达了爆发边缘。
凌逐月会取代凌再雪,这一点,我虽然难受,却并无异议。可知晓毕临会是她的倾慕者之一,却让我痛彻心扉。
我知道自己完了。
不只是毕临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此刻,我已经明确了自己的心意。
家人,身份,我都可以不跟女主抢。
男人,我也不想抢。
就算真的抢来,也不是自己的,没什么意思。
13
我的行李不多,因此很快就收好。给爹娘的辞别信也早就准备好了,只需放在醒目位置即可。
其实我也给毕临写过一封,但现下不重要了。
我点起灯,将给毕临的那封信烧掉,又把我手里的最后一块令牌塞入信封。
乌木令牌上刻了一个篆体字。细细辨认,好像确实有三分像「天」字。
怪我读书少,没有早点认出来。
我最后叫来蕊池,从我那点小金库里最值钱的一点金子拿给她,就说是提前给她发中秋节的礼。
这丫头是真心待我的,我总要给她留些钱傍身。
子时快到了,四下无人,寂静无声,适合离家出走。
我顺利地溜出凌府,又找到了城门附近。
穿过来的几个月,我对如何出走,已经做足了攻略。每次江停云约我出府,都是我熟悉地形的机会。
正当我守在僻静角落,准备等待清晨城门开启时,我突然嗅到一丝危机。
回过头去,果然四五个黑衣人站在我身后。
我咽了下口水,「各位壮士,咱有话好好讲,不要动粗。」
人家拿钱办事,怎么可能听我的。
他们训练有素地举起麻袋。「凌姑娘,我们主子有请。」
说「请」未免是矫饰,我被关在柴房里大半天,连口水都不给喝。
谁这么大仇恨呢?
搜寻全部记忆,猜想谁会绑我,都没头绪。但这位主子一出现,我立刻猜到了。
虽蒙了脸,但那标志的体型一秒暴露,他就是三皇子慕容炽,本书重要炮灰。
慕容炽蹲身查看我情形,「凌姑娘?」
我有气无力,「饿。」
他扭身向属下骂道:「本王……咳,我命你们关她,又没让你们饿她!还不快拿饭菜来。」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我一边狼吞虎咽热气腾腾的粥菜,一边道:「多谢三殿下。」
慕容炽愣住,「你、你如何得知的?」
总不能说是因为他长得胖,那也太扎心了。
我绞尽脑汁胡说:「其实,民女过目不忘来着,那日在侯府见过您,然后便记住了。」
慕容炽不安地搓了搓手,「抱歉,本王实在也是没办法,才绑了姑娘。」
坏事都干了,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吗?
我恨不得翻个白眼以示鄙夷,但毕竟此刻被困他手,我还是违心道:「能对殿下有价值,是我的荣幸。」
大约是我的乖巧懂事让人卸下心防,慕容炽不只解开蒙面的布巾,甚至干脆把他的计划和盘托出。
联系原书剧情,我居然听明白了。
自太子早夭,本朝多年未曾立储,二、三、四、五等皇子都铆着劲儿要上位。
江湖第一门派天衍门支持二皇子慕容灼,小侯爷和他手里的十万兵马支持三皇子慕容炽。丞相本人是个中立派,但因为要将女儿嫁给小侯爷,所以被视为偏向慕容炽。
现在,小侯爷和丞相之女的婚事告吹,丞相要女儿入赘,慕容炽心生担忧——若是丞相转而支持其他皇子,岂不是非常棘手。
慕容炽要给小侯爷江停云制造一个与丞相之女破镜重圆的方法。
即,捉住我,让小侯爷来搭救。
这样一来,丞相感念小侯爷救命之恩,或许会重新考虑女儿的婚事。
这样丞相的势力,又会重新回到慕容炽身边。
怎么说呢,对于这个计划,我反正是词穷了。
怪不得全书中只有江停一个人支持慕容炽。而且江停后来被凌逐月感化,也倒戈了慕容灼。
能想出这种漏洞百出的计谋,慕容炽真的是天菜。
要是丞相先一步找到女儿,那他不是更坚定地站慕容灼了吗?
要是江停云根本恨透了凌再雪,那他根本就不会救她呀!
而且,抓人之前要不要打听一把,丞相的真千金已经回归,你抓个假的有毛线用啊。
我叹口气,说:「殿下英明。民女都听您的。」
只要有肉有菜,蹭吃蹭喝,我就暂且住下呗,反正毕临也蹭过我……
啊呸,想这个人做什么?
养了我几日,居然没一个人来找。
慕容炽有点着急,成天念叨,「分明把线索漏给阿云了,怎么他还是无动于衷……」
我却很淡定。
甚至还提了个要求。
「我要吃春风楼的肘子。」
14
肘子来得及快,外酥里嫩,汁水丰盈。配上新出锅的米饭,实在是千金不换。
可能是因为太美味了,我的眼泪不听使唤。
慕容炽手忙脚乱地拿手帕给我擦泪。
「别哭啊凌姑娘,我就是做个戏,没想伤害你。你若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尽管告诉我便是。」
「谁叫你爹跟停云退婚的,我这不也是没有办法吗。」
我别过脸,不想理他。
可是慕容炽简直像个话唠一样,在我旁边念叨。
「我啊,读书不如二哥,出身不如四弟,待人接物不如五弟。父皇每每看见我,都会骂我『太贪口腹之欲』。若是再失去停云和丞相大人的支持,我就真的完了。」
我忍不住道:「殿下,命运是握在自己手里的,只要你不愿意,谁能勉强呢?」
「再说,现在谋求那个位置就已经是苦心筹谋,争夺不休,将来守着它,也是一辈子劳心劳力。」
慕容炽怔了片刻,他半边脸隐在烛火之后,看不出表情,许久,他才嗤笑出声。
「凌姑娘以为我没有抗争过,没有想过放弃?
「我何尝不知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可是,我若是退出夺嫡,我的妻子怎么办,我的侍从怎么办,追随我的臣子又该怎么办?
「他们一家老小的性命都系在我身上,若我退缩,我身为皇族,大约还能留下一命,可这些人便失去庇护,无以为继。
「……这是宿命。只要我身上流着皇家的血脉,我就根本无法挣脱。」
慕容炽替我拢了下乱发,「你还是个孩子,你不懂。不过这样也好——而且本王以为,一辈子都不懂,才好。」
我也不知道给人以「利欲熏心」之感的三皇子,怎会突然如此伤感。
他默默离开,只留下我自己,对着半只肘子发呆。
是啊,人各有志。
慕容炽的人生目标之一就是夺取皇位,他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假若有人在现实生活里,苦口婆心劝我不要高考,我也会觉得他势必是疯了。
那么,毕临的志向,是什么呢?
原书中,他是淡泊名利、与世无争之人,却愿意为了襄助凌逐月,涉入政权纷争,搅弄朝堂风云。
分明是厌恶钩心斗角的,却为了博她一笑,甘愿做那尔虞我诈之人。
他真心喜欢的,到底会是什么呢?
我犹在发愣,送食盒的下人缩着身子进来,走到我跟前时,轻轻伸手,接过了我手里的碗筷。
那手,宛若无骨,柔美非常。普通人怎会有这么好看的手?
我抬头,果然看到了乔装打扮的凌逐月。
她压低声音道:「今夜不要睡,我带你出去。」
女主果然是女主,短短一句话,十个字,就带来了巨大的信息量。
一,她愿意救我。
二,她是有备而来。
三,她一定会成功!
你永远可以相信一本大女主文里的女主,无所不能。
这个夜晚注定是不宁静的,凌逐月用她的毒烟迷倒了众人,又用轻功带着我飞檐走壁,逃出慕容炽的别院。
她揽着我腰肢,在鳞次栉比的屋檐上飞来飞去,清淡如兰的香气萦绕在我鼻尖。
好棒啊,可以跟这样又美又飒又香香的小姐姐贴贴。
而且全程我都不用出力,只需要保持安静。
凌逐月终于将我放下来的时候,我诚恳道谢:「多谢多谢。给姐姐添麻烦了。」
我记得原书当中,真假千金同日出生,但真千金早了几个时辰。
这句「姐姐」喊得蛮顺口。
凌逐月眼波流转,别提多妩媚了,「救你,倒也不算麻烦。」
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莞尔一笑,「再雪,你和我们情报中描述的,很不一样哦。」
这是夸奖还是批评?
我讪讪,「见笑,见笑。」
你和书里的描述,倒是一模一样。
女主慢条斯理地扯下蒙面的纱巾,纤纤素手,一指远方。
「这是个岔路口,一边,是城门,另一边,是丞相府。你想去哪里,自己选吧。」
我毫不犹豫,「城门,我要去城门。家人……我相信你会照顾得很好。我留下的那封信里,已经说得极明白了。若我继续在场,只怕会影响到你们血亲团聚,所以我还是暂时离开为好。」
凌逐月愣了片刻,道:「其实,还有一条路,你也可以选。萧师弟已经跟我提过,他会明媒正娶迎你进门,假如你愿意的话,我会告诉你天衍门的方向。
「你失踪几日,师弟查到你从前询问过南下游历的路线,已经出城去寻你了。他动用了天衍门所有的眼线,只是谁都没想到,你居然还留在城内。
「我从未见过一向爽朗跳脱的师弟会急成这个样子。他是真把你放在心上的。他欺骗你,是他不好,但若要就此斩断情缘,只怕你们二人都会抱憾。」
15
我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当你假想的情敌,无论是在相貌、品行、胸襟上都完虐于你,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没有了。
剩下的,只有无力之感——女主和男二的故事早都已经写好,我根本不能改变。
就算我有心改变,面对如此完美无瑕的情敌,我又有几分胜算?
而且,估量「胜算」几何的时候,其实已经是输了。
女主心忧天下,而我只想偏安一隅。
格局立见。
我叹了口气,苦笑,「我还是会选自己离开的。你和他都心有大志,我是局外之人,既没有这个本领,更无意去打搅。我只求自己能平淡安稳地过一生——恐怕,你会觉得我的想法太低微了吧。」
凌逐月耸肩,不赞同道:「天衍门确教导我,以天下苍生、河清海晏为己任。但你错了。我从来不认为你这样的想法是低微渺小。」
她逼近一步,将手轻轻在我肩上一拍。
「我殚精竭虑,守护的就是千千万万个如你这般,安居乐业的朴素之念。」
「所以再雪,你能作此想,我甚觉快慰。」
夜风拂动她鬓间的散发,此刻的凌逐月,慈悲肃穆,宛如神祇。
「这个荷包送你,以后的路,你要小心些。」
荷包里密密麻麻塞满了银票。
我惊愕,「你为何要给我这个?」
「我只是受人之托,转交而已。」 凌逐月高深莫测地抱胸,微微朝后看了一眼,「那个人说,女孩子家出远门,手里总要宽裕为好。」
「他还说,你喜欢钱,而他有的是,所以就送你一些。」
远远的,我好像看见熟悉的白色纱衣一角,闪了过去。
原来,是他啊。
慕容炽绑架我,就是为了引他出手相救。
江停云想必是先寻毕临,寻不到,又找到凌逐月代为帮忙。
至于为什么不现身……也许,是真的讨厌我吧。
毕竟他这样视金钱如粪土的清贵之人,从来都看不起肤浅市侩的我。
我从荷包里取出一张银票收好,将其他的递回,「多谢,只是还要麻烦你转达……」
「哦?」
我轻道:「我不是贪心之人。花钱买我不跟他见面,这一张银票,就已足够了。」
游山玩水了半个月,我总算找到个静谧的小城。
为了谋生,我开了个食肆,专卖红烧肘子。
开始时生意很难做,我初来乍到,根本买不到新鲜便宜的肉。本地的肉商抱团排外,卖给我的都是些边角废料。
没有好肉,再好的调味都没有用处。
我发愁了几日,愁得嘴角起泡,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好运气来得极快。又几日,伙计说,城东新来了个屠夫,杀起猪来,手起刀落,利索得紧。
他愿意以原价卖给我鲜肉。
此人可谓是及时雨。我的铺子销路打开,生意好做了不少。
渐渐地,这位供应商的一些流言也传了回来。
据说,他相貌堂堂。
全城的小姑娘小媳妇都爱去他那里买肉。
县令的女儿最狂热,每天都去打卡,只求这位美貌屠夫多看她一眼。
又有人说,此人一身好功夫, 白日里杀猪卖肉, 晚上便教左邻右舍的小孩子练习武艺, 打熬筋骨。
说的人多了,我也好奇起来。
这日铺子关得早。我突发奇想,去城东亲眼看一看这位屠夫,到底是怎样的好相貌。
相隔半里地, 就已经听见前边有小姑娘的莺声燕语。
「萧郎, 我要十斤瘦肉, 要剁成细细的臊子,不见一点肥肉在上边。」
「萧郎,我要十斤肥肉,也要剁成细细的臊子, 不见一点瘦肉在上边。」
十来个小姑娘围住了一个摊位, 吵吵嚷嚷,而那摊主生就一双桃花眼, 似笑非笑。
「我有言在先, 等下拿不动十斤肉,请各位小姐自行找人搬运,我是不会送货上门的。」
小姑娘们发出一阵娇羞的抱怨。
「还有, 付钱的时候, 请不要送我荷包。」
顾客的抱怨声更大了。
我站在当地, 看了他半刻钟,也不知心里是喜悦,感动, 还是什么其他的情绪。
曾经我揣测过,同为天衍门弟子,毕临是否应当追随师姐, 披心沥血,整顿朝纲。
但他又说他的梦想是有「一方平静安详的小院子」, 食粗饮水, 悠然自得。
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或许,此刻他已寻到了答案吧。
我分开众人, 走上前去, 朗声道:「我要十斤寸金软骨, 也要剁得细细的。」
众人纷纷侧目。
「这人好没道理, 哪有买寸金软骨做臊子的!」
「莫不是来砸萧郎的场子?」
毕临本来在低头剁肉,见了我,突然有些手足无措。
他放下手里的刀, 犹豫着问:「这位客人要骨头做什么?」
我恶狠狠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喂,狗。」
他愣住, 「我天天去看几遍的, 你家哪里养了狗?」
我几乎要撑不住笑出声来, 却毫不示弱地昂起头。
「马上就养了。我家的门户, 别看破破烂烂,其实深藏不露。」
毕临突然就笑了。
昏黄的暮色染得他眉眼越发温柔。
他将腰上的围裙摘下,对我微一弯腰, 语气诚恳。
「在下毕临,我毛遂自荐,替你看门。」
「当然, 不止看门,我还能做别的。白日种菜挑水。晚上捶脚捏肩。你说,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