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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针对提供的新闻内容的翻译: 孕妇在遭丈夫推下悬崖6年后幸存,却仍处在离婚诉讼阶段?王暖暖(化名)的离婚案因迟迟未能开庭引起了公众关注。 2019年6月9日,怀孕5个月的王暖暖在泰国旅行时,被丈夫俞某冬从34米高的悬崖推下,奇迹生还。2023年6月,泰国皇家法庭公布终审判决结果,俞某冬因蓄意谋杀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 直到刑事案件结束,王暖暖才于2023年9月开始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自从法院立案后,开庭的消息一直未有。王暖暖的代理律师柳锦目表示,如果等到俞某冬服刑完毕回国后才能开庭,那时王暖暖已经70岁了。 1月15日,柳锦目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该案立案已有一年多,但开庭时间仍未确定。由于被告在泰国服刑,该案涉及域外送达问题。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外交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离婚案的被告在境外服刑,究竟该如何离婚?专家表示,基于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这场跨境离婚案将有一系列程序,需要给司法机关一些处理时间,但并不代表“离不了婚”。 首要问题是文书送达:“婚姻的自动解除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一方当事人死亡。因此,即使丈夫试图谋杀妻子,只要双方未离婚,他们仍是法律上的夫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说。 而对于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在我国大陆地区,如果离婚案的一方当事人在服刑,起诉离婚的过程相对简单,法官和律师可以直接去监狱开庭,或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然而,王暖暖的情况特殊,她的丈夫俞某在泰国服刑,使得诉讼离奇的开庭面临司法文书的域外送达问题。 王葆莳,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省法学会家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如果无法通过以上方式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由于泰国不属于海牙送达公约的缔约国,但我国已与泰国签署了司法协作的协议,根据该协议,泰国的官方有义务转交我国的送达件。尽管有了这些规定和协议,但实际的法律程序仍然面临挑战。廖曜中律师认为,如果羁押中的被告拒绝参与离婚纠纷或拒绝配合中国的司法程序,可以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王暖暖代理律师柳锦目透露,他们已从秦淮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通过外交送达的方式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与外交部门进行沟通。然而,原告尚未收到任何反馈。 核心问题是被告出庭。王葆莳认为,与文书送达相比,如何确保离婚被告出庭更加重要,可能需要使领馆做工作以促使被告配合。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出庭。如果确实无法出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对于王暖暖的情况,可行的方案包括恳请驻泰国使领馆协助办理送达并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或者通过视频开庭的方式。 王暖暖曾公开表示,俞某索要3000万元才愿意离婚,双方协议离婚无果。关于孩子的问题,王暖暖表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显然不是俞某冬。此外,她还面临着其他困扰,如户口问题和未来生活的担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她表示希望尽快解决婚姻问题以便开始新的生活。对此类婚姻带来的潜在风险问题熊麒律师表示理解并强调婚姻关系对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影响。他提到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及婚姻关系对双方未来生活和财产的影响等问题都需考虑在内以确保公平裁决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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